一、根據相關規定專利訴訟是什麼?
專利訴訟是有關專利糾紛的訴訟。廣義上的專利訴訟指所有關於專利權爭議的訴訟。狹義的專利訴訟僅指對專利機關有關專利權的決定不服,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包括專利侵權糾紛和專利權的合同糾紛所引起的訴訟。人民法院審理各類專利糾紛案件,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專利法規定的訴訟程式進行。
二、可以提起的專利訴訟主要分以下幾種:
1、發明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駁回複審請求的決定不服的;
2、對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或維持發明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
3、專利權人對專利局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決不服的;
4、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
5、對假冒他人專利的侵權行為。審理不服專利機關決定的相關訴訟案件,其司法機關僅限於北京市中級、高階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為第一審法院,高階人民法院為第二審法院。審理其他專利糾紛的訴訟案件的司法機關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經濟特區的中級、高階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為第一審法院,高階人民法院為第二審法院。專利訴訟的審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審理中應充分發揮有關專家的作用,可以邀請他們擔任陪審員,參與審判。
三、專利訴訟主要有哪些?
1、權屬訴訟
專利權屬訴訟是指涉及一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最終歸屬於何主體的訴訟,主要是指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和專利權歸屬訴訟。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申請階段,專利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權授予後。
2、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訴訟是指專利權人因專利權受非法侵害而引發的訴訟。它們可以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也可以是伴隨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如由專利實施許可和專利權轉讓引起的、由假冒專利引起的、由技術貿易引起的或由平行進口引起的。但其中遇到最多的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3、合同訴訟
專利合同訴訟是指因為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專利轉讓合同而引發的訴訟。這類訴訟涉及的事項是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在這類訴訟中,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行為是引起訴訟的重要原因和事由,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轉讓合同是判斷和解決這類訴訟的重要依據。這類訴訟通常應當涉及雙方簽訂的書面許可合同或書面轉讓合同,但也包括構成事實上的專利實施許可或專利轉讓但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
4、行政訴訟
專利行政訴訟的嚴格含義是專利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訴訟案件,包括:當事人因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駁回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或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複議決定)而以其為被告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關於停止侵權行為的處理決定、關於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作出的處罰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2]
5、其他訴訟
其他有關專利的訴訟包括因發明人或設計人資格而引發的訴訟、職務發明創造實施並取得經濟效益後單位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一定報酬或獎勵而引發的訴訟等。
申請專利之後,專利權人是可以獲得經濟收益的,故此在專利申請時可能會發生糾紛。申請成功後,非專利權人,一般在沒有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是不得使用此專利的。也存在那些雖然獲得了批准,但是卻沒有按照專利的性質使用的,也會有糾紛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