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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什麼是基本的犯罪構成?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24W)

根據相關規定什麼是基本的犯罪構成?

法律上對於相關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做了相關的規定,只有當該行為滿足犯罪構成的相關條件,才足以構成犯罪。犯罪構成本身具有相關的特性,包括法定性、主客觀統一性等等,通過這幾個特性,我們可以對基本的犯罪構成有明確的理解。那麼,什麼是基本的犯罪構成?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基本的犯罪構成,是指符合刑法條文關於某種犯罪的完成形態規定的犯罪構成。我國刑法分則條文規定的各種具體犯罪,都是以犯罪既遂為完成形態而規定的。因此,在我國刑法學中所說的基本的犯罪構成,首先是指刑法分則所規定的既遂犯的犯罪構成。

犯罪構成與犯罪概念既有聯絡又有區別。犯罪概念從巨集觀上揭示犯罪的本質與基本特徵,犯罪構成是認定犯罪的具體法律標準;犯罪概念是犯罪構成的基礎,犯罪構成是犯罪概念的具體化。

(一)犯罪構成的法定性

儘管我國刑事法律中沒有出現“犯罪構成”這一術語,但刑法確實規定了構成各種犯罪必須具備的要件,刑法理論也正是將刑法的這種規定概括為犯罪構成,所以,刑法實際上規定了犯罪構成。在我國,刑法總則與分則作為有機整體規定了犯罪構成,表現在總則規定了一切犯罪必須具備的要件,分則只規定具體犯罪所特別需要具備的要件。由於犯罪構成是刑法規定的,刑法規定犯罪構成的目的在於禁止符合犯罪構成的行為,因此,行為符合犯罪構成就表明其行為具有了刑事違法性。

(二)犯罪構成的主、客觀統一性

犯罪構成由一系列主客觀要件所形成,其中的要件就是成立犯罪必須具備的條件。這裡的“客觀”包括犯罪客體與犯罪客觀要件,“主觀”包括犯罪主體與犯罪主觀要件。犯罪構成不是各個要件的簡單相加,而是各個要件的有機統一;各個要件按照犯罪構成的要求相互聯絡、相互作用、協調一致,形成為一個整體。如果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沒有內在聯絡,也不能形成為犯罪構成。例如,盜竊罪的客觀要件與放火罪的主觀要件,不可能形成為一個犯罪構成。犯罪構成的主客觀統一性告訴人們:如果某種行為只是符合某個或者某幾個要件,而不符合全部要件,則該行為不符合犯罪構成,因而不成立犯罪。例如,不滿14週歲的人故意殺害他人的,不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不成立故意殺人罪,也不成立其他犯罪。

(三)犯罪構成與社會危害性的統一性

犯罪構成並不是一種抽象的法律概念,而是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法律標誌。認定犯罪的實質標準是行為所具有的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但如果司法機關直接根據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認定為犯罪,必然陷入罪刑擅斷的局面。因此,必須由立法機關規定出犯罪的法律標準。犯罪構成要說明行為在何種條件下具有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而成立犯罪,所以,必須以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為實質依據。正因為如此,只有那些對說明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決定意義的因素,才會被刑法規定為構成要件;基於同樣的理由,如果行為符合犯罪構成,就表明該行為具有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四)犯罪構成的重要性

由於犯罪構成是刑法規定的,是主客觀要件的有機整體,是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法律標誌,因此,犯罪構成是認定犯罪的法律標準。任何行為,凡是符合某種犯罪構成的,就成立犯罪;凡是不符合犯罪構成的,就不成立犯罪。就認定犯罪的法律標準而言,除了犯罪構成之外沒有別的標準,也不能在犯罪構成之外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所以,犯罪構成是認定犯罪的唯一法律標準。由於犯罪構成是認定犯罪的法律標準,因而與符合犯罪構成的事實(犯罪構成事實)有別:前者是法律規定,後者是具體事實。二者的聯絡也顯而易見:具體事實符合法定的犯罪構成時,才能稱為犯罪構成事實。

犯罪構成及其理論是罪刑法定主義的產物。罪刑法定主義要求刑法明文、明確規定各種犯罪的成立條件與法律後果,犯罪構成正是犯罪成立條件,因此,犯罪構成使罪刑法定主義得以實現。罪刑法定是法治在刑法領域的體現,又是保護合法權益與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所以,犯罪構成對實現法治、保護合法權益與保障公民自由具有重要意義。可以說,犯罪構成具有針對犯罪人的恣意而保護社會、針對社會的恣意而保障犯罪人的雙重保障機能。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作為公民,我們要執法懂法守法,對基本的犯罪構成要有一定的理解。同時,我們要密切留意國家對於法律的新修訂,並及時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對於違法犯罪行為,我們要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為社會的安全穩定儘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