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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參股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 閱讀(3.05W)

新三板在當代社會是比較時髦的一個名詞,新三板市場原來指的事進行轉讓的試點。但是在現在社會,很多人都會選擇參股興三板。因此,就有人想知道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參股新三板是什麼意思?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參股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一、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參股新三板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侷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侷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臺,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

二、存在的騙局

市場對原始股有不同的定義。北京一位專注新三板的大型私募基金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參與企業原始股投資有兩種方式,一種以增資形式進入,另一種是以股權轉讓的形式,孟雲聲稱的原始股指的是上市前或掛牌前的公司股權,屬於大股東受讓,為的是補充公司現金流。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兜售原始股的投資公司會反覆向投資者那些掛牌後市場表現較好的“成功案例”,如果投資者質疑投資標的公司的流動性問題,銷售人員就會以未來會改善、企業會轉到主機板上市的說辭進行安撫。

實際上,即使買到了有成長性有成交量的公司,投資者也不能真的實現即買即賣短期退出,其中原因就暗藏在當初簽署的投資合同中。

前述私募基金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自然人投資原始股有一定門檻,私募基金投資人的出資額必須在100萬元以上,只有高淨值客戶才有資格認購這些基金。但是,一些基金為招攬社會資金,通過訂立股權委託協議的方式,向不合格投資者兜售原始股,這些協議踩了法律的紅線。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得的中加飛機原始股認購合同顯示,乙方(投資者)在同意全部以現金認購約定股份後將認購資金轉入該公司的對公賬戶,約定股份沒有限售約束。

按照解釋,專案公司開立的對公賬戶是專款專用賬戶,投資者將資金轉入後將會進入公司發行時的股東名冊,且作為個人投資者,所投資的股份並不會如機構投資者一樣受限售條件限制,即“沒有鎖定期,也就是說公司掛牌後,有人買就可以賣。”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前述深圳私募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投資金額不足100萬元不能單獨作為基金的LP,只能和其他零散的投資額捆綁在一起由基金機構代持,不可能進入公司的股東名冊,也就不能自主處理股份,這類基金的封閉期通常會在一年半左右,在贖回期之前,即便公司已經掛牌,也不能交易。

不僅如此,認購協議也暗藏玄機,比如,有的合同條款中規定,掛牌後投資者人手中的股票只能賣給掛牌公司,由公司定價和回購。

根據公司法和股轉公司業務規則,如果投資人在企業股改前購買原始股,會作為企業發起人受到一年內不得轉讓的限制,如果投資人的原始股是大股東受讓的,還會和大股東、實際控制人一樣受到拋售限制。所以,如中介投資公司描繪的又快又多地掙錢顯然不能成立。

他原來最初的含義指的是中關村的不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轉向代辦的股份系統一個轉折點,可以說它是一種試點。但是,關於這個問題還存在著一些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