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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訴訟是什麼意思?

行政訴訟 閱讀(2.08W)

一、法律中的訴訟是什麼意思?

法律中的訴訟是什麼意思?

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或與他人發生權益紛爭以及發生犯罪行為時,由公民個人或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請審判,法院依法審理並予以裁判的活動。由於內容和形式不同,可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等。

公民因婚姻家庭糾紛,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財產權益爭議,均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再審和申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時,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當公民提起訴訟後是可以委託辯護人來為自己進行辯護的,但是因為聘請專業的律師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師費用,所以說也是有許多存在經濟困難的公民是無力聘請律師的,國家為了更好的保障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能夠享受到法律保障,所以會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