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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會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怎麼樣才會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律師解析:構成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條件有:
1、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2、主體是具有相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或交通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4、主觀要件是故意的心態。法律依據:刑法》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