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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自訴刑事案件開庭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刑事二審不是需要開庭的,但是如果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需要開放審理的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抗訴案件,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二審自訴刑事案件開庭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