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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和緩刑的區別是什麼

死緩和緩刑的區別:
1、執行機關不同:
死緩的執行機關是監獄,緩刑的執行機關是社群矯正機構;
2、適用條件不同: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八條

死緩和緩刑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