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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與死緩的區別是什麼

緩刑與死緩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適用前提不同。
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二、執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三、考驗期限不同。
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四、法律後果不同。
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定;死緩執行的後果為:在緩刑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緩刑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76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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