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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緩刑 | 什麼條件才能夠判緩刑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七十二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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