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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能減刑嗎 | 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9W)

被判緩刑能減刑嗎 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罪犯在被判刑的時候,如果滿足規定的條件,那麼此時適用緩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被緩刑的罪犯,其實就可以暫時不被關押服刑,當然緩刑也有考驗期。成功的度過了緩刑考驗期,那麼原判刑罰才不會執行。但是被判緩刑能減刑嗎?對此,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被判緩刑能減刑嗎

按照刑法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的屬於減刑的適用範圍,但最高人民法院於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對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驗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

可見,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刑外,一般是不適用減刑的。重大立功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立功行為,可以向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因此,如果在緩刑考試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予以減刑,同時縮減其考驗期限。但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應縮減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減刑後的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兩個月,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不能少於一年。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所犯罪行屬非惡性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過失犯罪的;犯罪後有自首、立功表現的;從犯、協從犯,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礙的;賠償被害者的損失或者被害人請求免予處分的;屬初犯、偶犯,因判刑失業,家屬無人撫養,陷於失學,受餒狀態的。

(三)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為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以上治安處罰的。緩刑考驗期間的時間起算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由於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期,所以判決之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緩期考驗期。

究竟被判緩刑能減刑嗎?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其實此時是不能對緩刑人員減刑的,具體的理由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紹。而不管是緩刑還是減刑,其實都是有條件限制的。如果不滿足條件,那麼就無法緩刑也不可能得到減刑的機會。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