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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66K)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不得印製發票的。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構成,即明知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由於本條沒有規定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偽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國家稅款的非專用發票的行為,則不論是何種動機和目的,也不論其是否營利,均應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確實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技巧或為了自我欣賞或收藏而偽造極少量的,可不認為是犯罪的情況等。

涉及到抵扣稅款發票的認定,是需要由國家的稅務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特別是對於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式來進行認定的,非法制造的數額不同所認定的量刑情況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