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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W)

一、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

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單位構成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構成,即明知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違反發票管理法規,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和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二、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非增值稅專用發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對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稅款發票罪規定的判刑標準最重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刑的時候,犯罪嫌疑人出售的發票數量越大,判刑標準就越嚴厲,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出售的稅款抵扣發票在50份以上的就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