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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處罰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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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處罰怎樣的

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處罰怎樣的

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階段的處罰是不同的,犯罪中止與犯罪的預備階段,民事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為可能並沒有造成嚴重的侵害。犯罪中止可能是由於他人的害怕受到處罰而停止了侵害,而犯罪預備階段,雖然是為犯罪行為做準備,但是卻沒有造成實際的侵害,故此犯罪預備可能並不會受到刑罰。

犯罪中止與犯罪預備階段的處罰是不同的,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區別:

1、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已經正式開始實施犯罪。

犯罪預備則是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還未正式實施犯罪。

2、停止的時間點不一樣。犯罪預備是犯罪著手之前開始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時候;而犯罪中止則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時間段中都可以發生。

3、二者停止的原因不一樣。犯罪預備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於行為人自己自動放棄犯罪而造成的。前者是“欲而不能”而後者是“能而不欲”。

二、犯罪預備階段的中止的認定

犯罪預備階段的中止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

1、犯罪預備的中止即停止預備犯罪,犯罪人不再繼續為實行犯罪做準備。

2、犯罪預備階段進行到犯罪實行階段的中止,即沒有按照預備的犯罪形式繼續實施犯罪。

當出現了這兩種情形之一的時候均可以認定為犯罪中止。犯罪預備的中止標誌著犯罪人實行對應犯罪的犯意消滅,但是犯罪人並不當然停止犯罪,在一種犯罪預備階段發生犯罪中止後,可能又會發生另一種犯罪預備。

三、犯罪預備階段的中止的原因

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綜上所述,對於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處罰會根據實際的行為情節來確定,會對比既遂犯來減輕處罰,當然在預備階段中也中止了犯罪活動準備的工作,並沒有造成實際的侵害,那麼也有可能是不會受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