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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的既遂與未遂有什麼區別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4W)

搶奪罪的既遂與未遂有什麼區別

根據我國刑事法律的規定,搶奪罪的既遂是搶奪罪的完整形態,搶奪罪的未遂是搶奪罪的不完整形態。那麼,搶奪罪的既遂和未遂有什麼區別?它們的區別在哪?下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詳細介紹。

搶奪罪(刑法第267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中國刑法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的一項罪名,是介於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的一種犯罪形態。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重要條件。此外搶奪的情節對定搶奪罪也具有影響。因此,搶奪公私財物數額不大,情節顯著輕微的,不構成犯罪。

搶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標準如下

搶奪罪犯罪構成要件齊備的客觀標誌,就是公然奪取的犯罪行為造成了行為人非法佔有所奪取的公私財物的犯罪結果。因此,非法佔有財物的犯罪結果是否發生,是搶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標準。非法佔有財物的犯罪結果,是以行為人對財物獲得了實際控制為標準。這裡的“實際控制”,並非指財物一定就在行為人手裡,而是說行為人能夠支配該項財物。這種實際控制並無時間長短的要求,也不要求行為人實際上已經利用了該財物。另外,對於既遂的搶奪罪犯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第267條量刑標準量刑,對於未遂的搶奪罪犯將會比照第267條量刑標準從輕或減輕處罰。

延伸補充:

搶奪罪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搶奪罪既遂和未遂有什麼區別的詳細回答。另外,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既遂或未遂會影響法官對犯罪人量刑,但是這不意味著未遂獲刑就一定會比既遂獲刑低。如果你對區分搶奪罪既遂或未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聯絡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你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