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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既遂和未遂的區別是什麼

暴力犯罪辯護 閱讀(1.22W)

一、搶劫既遂和未遂的區別是什麼?

搶劫既遂和未遂的區別是什麼

1、犯罪結果不同:未遂的結果是犯罪目的無法完成,既遂則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義不同: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實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關法律行進審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減免,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搶劫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三、搶劫既遂的特徵是什麼?

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

2、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實行犯罪。

3、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犯罪的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

四、搶劫未遂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犯罪未遂的處罰規定: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搶劫屬於非常惡劣的刑事犯罪,即便犯罪嫌疑人搶劫未遂也一定要到公安機關去報案,有的時候雖然犯罪嫌疑人搶劫未遂,但在搶劫過程中也導致受害人受傷的,就算沒有導致任何人受傷,搶劫未遂也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