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收購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成立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4W)

一、收購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成立嗎?

收購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成立嗎?

收購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成立的。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現已變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公民個人資訊的概念是什麼?

個人資訊保安是指公民身份、財產等個人資訊的安全狀況。隨著網際網路應用的普及和人們對網際網路的依賴,個人資訊受到極大的威脅。惡意程式、各類釣魚和欺詐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同時黑客攻擊和大規模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頻發,與各種網路攻擊大幅增長相伴的,是大量網民個人資訊的洩露與財產損失的不斷增加。根據公開資訊,拒不完全統計,已有11.27億使用者隱私資訊被洩露,個人財產受到損失。包括基本資訊、裝置資訊、賬戶資訊、隱私資訊、社會關係資訊和網路行為資訊等。人為倒賣資訊、手機洩露、PC電腦感染、網站漏洞是目前個人資訊洩露的四大途徑。個人資訊洩露危害巨大,除了個人要提高資訊保護的意識以外,國家也正在積極推進保護個人資訊保安的立法程序。

三、如何保護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保護法是一部保護個人資訊的法律條款,現尚在制訂中。涉及法律名稱的確立、立法模式問題、立法的意義和重要性、立法現狀以及立法依據、法律的適用範圍、法律的適用例外及其規定方式、個人資訊處理的基本原則、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關係、對政府機關與其他個人資訊處理者的不同規制方式及其效果、協調個人資訊保護與促進資訊自由流動的關係、個人資訊保護法在特定行業的適用問題、關於敏感個人資訊問題、法律的執行機構、行業自律機制、資訊主體權利、跨境資訊交流問題、刑事責任問題。對個人及行業有著很大的作用。

公民的個人資訊是不能以任何藉口,被倒賣或者進行收購的。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發達的網路,來偷盜他人的個人資訊來獲取利益,這是一種極其不道德,並且性質惡劣的違法行為,我們都有義務舉報這種不法行為,共同維護安全的社會治安並注意保護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