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財產資訊是指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12W)

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財產資訊是指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財產資訊是指什麼?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用自己的勞動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資、獎金、稿費、利息、入股分紅、接受贈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於生活居住的房屋。

(3)儲藏。儲蓄是指公民存入銀行或信用社的貨幣。對公民的儲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可依法查詢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查詢。銀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職責。

(4)生活用品。如衣服、糧食、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如書法、繪畫、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價值的物品。

(6)圖書資料。如各種書籍、報刊、圖表等。

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如拖拉機、機床等。

法律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什麼是家庭成員個人財產和家庭共有財產?

家庭成員個人財產是指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夫妻的個人財產、子女的個人財產、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外祖母的個人財產。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是每一個家庭成員各自勞動所得的財產以及他們分別以繼承、受贈、受遺贈、買賣、互易、添附、收益等方式取得的財產,這些個人財產只有所有人才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他非所有人的家庭成員不能任意使用和處分這些財產。

對於每個公民來說,個人取得的合法的工資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或者居住的房屋,以及其他等一切屬於公民個人的有價值的物品,以及資源都屬於公民的個人財產,如果遇到個人的財產受到侵害的情況,應當及時尋求法律上的援助,保護個人財產,不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