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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退房時間規定法律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8W)

一、酒店退房時間規定法律規定是什麼?

酒店退房時間規定法律規定是什麼

我國法律沒有對退房時間進行明確規定,依據賓館行業慣例,目前多數城市的酒店是按照國際慣例執行,酒店的入住時間為當天14:00以後,離店時間為次日正午12:00。如提前入住或推遲離店,酒店會酌情加收一定的費用。

酒店的退房時間都是在12點之前,部分酒店會針對自身會員或者某促銷時段推出延遲退房14點的服務,具體以實際為準。總之在這個時間前告訴前臺(電話、親臨、樓層服務員轉達均可),然後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到前臺結賬即可。

在延遲到18點前退房,一般酒店按半天房費收取,超過18點則按一晚房費收取。

二、退房時和酒店發生糾紛可以選擇哪些方式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現在訂酒店的時候,相關資訊一般標註清楚了入店時間跟離店時間,比如標註的是下午2點以後入店,但是2點之前就到了酒店的話,酒店也不可能不讓客戶入住。入住酒店以後,酒店是有義務保障客戶的一些基本消費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