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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把人打死定什麼罪?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1W)

一、防衛過當把人打死定什麼罪?

防衛過當把人打死定什麼罪?

防衛過當把人打死定有可能會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一)一般的防衛過當行為的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對於正在事實的搶劫、強姦、故意傷害等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犯罪行為,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譬如對方三人持凶器入室行凶,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凶者也不屬於防衛過當。除非是對方的暴力侵害已經被成功制止,防衛人出於“防患於未然”的想法進一步傷害對方才可能導致“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會以“故意傷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會從輕。

(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涉嫌故意殺人罪

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殺人罪,按照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於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司法實踐中,確定何種情況下減輕、減輕多少,何種情況下免除處罰,一般應當綜合考慮防衛的具體目的、過當的程度、罪過形式以及防衛行為所保護權益的性質等個方面的因素。

同時服刑期間制止了他人犯罪屬於有重大立功表現,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兩年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怎麼懲罰?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正當防衛,那麼必然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內容來進行認定,如果確實是屬於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完全可以認定為不需要複雜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存在著防衛過當的情況的話,需要承擔相對應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