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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期間死亡了要通知執法人員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8W)

一、監外執行期間死亡了要通知執法人員嗎?

監外執行期間死亡了要通知執法人員嗎?

要通知的;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而對於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對於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具有上述情形的,法院在決定予以收監的同時,應當確定不計入刑期的期間。

對於監獄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具有上述情形的,罪犯被收監後,所在監獄或看守所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的中級法院提出不計入執行刑期的建議書,由法院稽核裁定。

二、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

被決定收監執行的社群矯正人員在逃的,社群矯正機構應當立即通知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追捕。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群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對於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罪犯刑期屆滿的,應當由原關押監獄等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綜合上面所說的,監外執行一般就是在監獄的外面進行服刑,而且在服刑的期間也會隨時的進行報道,如果當事人在這期間死亡的話,那麼就必須要通知執法人員,從而辦理後面的事情,所以,案件在不同的情況就會給出不同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