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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還沒判刑能監外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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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還沒判刑能監外執行嗎?

犯罪嫌疑人還沒判刑能監外執行嗎?

也是可以執行監外執行的。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應在監獄或其他執行場所服刑,由於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某種特殊情形,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刑罰時,暫時釆取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人民法院對於被告人是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應當進行審查,並在交付執行前作出是否暫予監外執行的決定。

二、緩刑與監外執行的區別內容是什麼?

1.性質不同

緩刑是在考驗期內暫緩執行而不是執行原判刑罰,監外執行仍是執行原判刑罰,只是執行場所不同。

2.適用物件不同

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監外執行可以適用於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適用條件不同

緩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為適用條件,監外執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監執行情形為適用條件,即必須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以及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適用的方法不同

緩刑是在判決的同時宣告,並要確定一定的考驗期,監外執行在宣告判決的同時或刑罰執行過程中都可適用,無考驗期,適用的條件消失後,如果刑期未滿,仍要收監執行。

三、哪些情況可以執行監外執行?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還沒有被判刑的情況下出現了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也是可以提出申請的。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需要及時的對於監外執行的申請進行稽核和受理。並判斷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可以給予駁回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