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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判緩刑怎麼執行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52W)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緩刑怎麼執行?

犯罪嫌疑人被判緩刑怎麼執行

犯罪人員在被判緩刑後,應到司法所報道,接受社群矯正,流程如下:

犯罪人員帶著材料,影印件先去司法局報道,備案。然後去司法所報道,備案。以後按時按時報道就可以了,直到緩刑結束。

二、緩刑期間需要注意什麼?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三、什麼情況下會判緩刑?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物件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物件。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予關押不至於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在緩刑執行期間,罪犯是可以正常的上班,也可以在社群矯正機構監管的範圍內自由活動的,不過,緩刑考驗期內必須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違反相關規定的話會撤回緩刑決定,執行員判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