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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緩刑是什麼意思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1W)

有期徒刑緩刑是什麼意思

我們發現,有些時候法官在依法對刑事案件作出宣判的情況下,雖然會對犯罪分子作出主刑的處罰,但同時也會宣告其適用緩刑。之後,我們也看到罪犯雖然被判刑了,但卻沒有被收監執行刑罰。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其實緩刑在我國不屬於刑事處罰中種類的一種,但這卻是刑罰的一種特殊制定。就那種罪刑較輕,沒有造成什麼嚴重損害的罪犯而言,在審判過程中可以為自己爭取一下緩刑。一旦被宣告緩刑了,之後就可以暫時不用在監管場所執行刑罰,可以說對他們是很有利的。

有期徒刑緩刑是什麼意思 第2張

實踐中比較常見的就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之後被宣告緩刑,那麼有期徒刑緩刑是什麼意思呢?結合我國有關法律中的規定來看,對於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對於那種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有宣告緩刑的可能。之後,就不立即將收監執行所判刑罰,而緩刑人員的生活狀態也是維持之前的一樣。但是宣告緩刑的同時有考驗期,這段期間就要求緩刑人員,定期到指定的公安部門據實報告期情況。當然通常情況下也不允許離開居住地,除非在向公安機關提出了申請之後並獲得了批准,否則的話可能會視為違反緩刑考驗期內的規定,那麼就有可能被收監。

有期徒刑緩刑是什麼意思 第3張

要注意的是緩刑僅僅適用於主刑,若被判主刑的同時,還有附加刑,如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的話,則附加刑依舊是要被執行的。該交納罰金的要積極交納,該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也要被剝奪。若不積極交納罰金的話,則可能對緩刑的適用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當緩刑考驗期滿,同時緩刑人員沒有出現違反規定或者又犯新罪等情況的,那麼之前法官判處的有期徒刑將不再執行,這種情況下與假釋期滿的結果不同。緩刑期滿後及時在5年之內又再次犯罪了的,也不會被認定為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