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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前羈押如何算

死刑辯護 閱讀(8.59K)
懲罰前羈押如何算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量刑前羈押的計算有三種情形:
1、處罰前被羈押的,判決後處管制刑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述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開始折抵,被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羈押的刑期不予折抵。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