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治安管理>

過失損毀他人財物罪怎麼認定的

治安管理 閱讀(3.05W)

【過失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損毀他人財物罪怎麼認定的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損壞是指使財物受到破壞,從而部分喪失財物的價值或者使用價值。

非法佔有與毀壞的區別,刑法意義上的“非法佔有”行為與“非法毀壞”行為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客觀上兩者都排斥了權利人對財物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侵害他人財物的所有權。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行為人的主觀目的不同,前者是以依照財物的本來用途利用和處分為目的,後者則以毀壞為目的。刑法意義上的“非法佔有”不僅表現為行為人對他人財物在物理意義上的實際控制,通常也表現為行為人遵從財物的本來用途進行利用和處分,以實現財物的價值或取得相應的利益。

所謂本來用途就是財物自身具有的價值和使用價值,還包括審美等其他價值。一般而言,非法佔有人不會無故將佔有的財物輕易譭棄。“非法毀壞”中,行為人出於是毀壞公私財物的經濟用途的目的實際控制他人財物後予以毀損或毀滅。行為人控制的目的是變更財物性質和價值或使其滅失,使人在事實上不能按照該物的本來用途使用和處分。

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以毀壞為目的而實施的非法取得他人財物的行為,符合故意毀壞財物罪犯罪構成要件的,不論是否實施了毀壞行為,都要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對於行為人不以毀壞為目的而實際控制了他人財物的,一般均可以認定其具有利用和處分財物的目的,符合職務侵佔、貪汙、盜竊詐騙等犯罪構成要件的,應以相應的罪名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損壞公共財物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所涉及到的金額是特別巨大的話,並且有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的情況下,那麼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可能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最高是在七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