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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毀他人財物怎麼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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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損毀他人財物怎麼定罪的?

損毀他人財物怎麼定罪的?

故意毀壞他人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違法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規定,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並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1、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於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3、立案標準: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毀壞他人財物構成什麼罪?

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一般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會有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就是不構成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較輕的,則屬一般的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的規定拘留、罰款。”

那麼第二,這構成刑事犯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數額較大”那麼他就構成了犯罪。那麼這裡的“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了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了或損壞公私財物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數額較大”一般是一萬以上不滿五萬;“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如果構成犯罪,則涉嫌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損毀他人財物,要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達到一定數額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即立案標準是五千元,涉案金額在五千元以上,可以按照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涉案金額在五千元以下,不構成犯罪,但是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