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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嗎

訴訟管轄 閱讀(2.41W)

可以。以下幾類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嗎

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