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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原告所在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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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原告所在地起訴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原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被告一方被登出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