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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好民事訴訟狀及相關注意事項

訴訟管轄 閱讀(2.06W)

一、基本要求

如何寫好民事訴訟狀及相關注意事項

原告提出起訴,要準備好訴狀,即起訴狀。訴狀要有以下內容:

1?雙方當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和地址。如是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所謂訴訟請求,即要求解決的問題,如請求離婚或要求賠償多少錢等。

3?寫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應寫明上述內容外,還應寫明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時的年、月、日,訴狀並要有原告的簽名和蓋章。還要提供與被告人數相應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個被告增加一份即一個被告二份,二個被告三份)。

二、注意事項

1?準確確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告不適格,不準確,都面臨被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或訴訟請求,不可不慎。

2?是否遺漏被告。如果存在可以增加共同被告的情況,一定不要放棄,多一個被告多一份償還能力;有時明知列出的共同被告不會承擔責任,加上也會產生微妙的效果,給對方施加壓力,促成和解的局面經常出現,被告的的數量也儘量多一些。

3?訴訟請求部分,注意要具體、明確,不要遺漏可請求事項,最大化的主張權利,才會最大化的實現權利,這也為法庭調解作讓步儘快實現權利,留有迴旋餘地,提出訴訟請求的原則是越多越好,能多儘量多。

4?事實與理由部分,從訴訟策略上講,一般我認同,事實與理由部分要簡練、只要能描述清基本事實就可以,當然這需要一定的基本功,力求達到不能在簡練,哪怕是一個多餘的字都沒有。這樣做的目的是不過分暴露自己的訴訟請求賴以依據的事實。

理由部分最好不要寫,避免讓對方瞭解太多的東西,因為在訴訟中一般法庭調查階段原告宣讀完起訴書後,法院會問原告是否有補充,智者一般會在此補充陳述一定的事實或理由。對準備不充分的被告有時會起到突然襲擊,被告慌了手腳的效果。

此部分我們還經常見到起訴書陳述事實部分,將對自己不利或對對方有利之處作為事實陳述,或者能提示對方應訴思路,早作準備的話寫了上去,很不專業,會給自己帶來較大麻煩,自己卻渾然不知,有點將打官司當兒戲的味道。

5?法律依據部分,一般列出一部法規名稱就可,不必詳細羅列。適用法律可放到法庭辯論時重點講述。

6?此致人民法院部分,也很關鍵,智者會選擇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法院,多數情況下,原告可以選擇兩個以上法院起訴,選擇起訴法院也是很有學問的,多數個案中此處和原告、被告住所地、住址、經常居住地等被告基本情況也是相關聯的,注意遙相呼應。

以上是本站總結了無數民事訴訟案後整理出來的如何寫好民事訴訟狀的注意事項,這些都是教科書中沒有提到,非專業人員也不會想到的問題,在寫訴狀時如果將這些注意事項都納入到訴狀中,相信會是一個好的開始,同時也會給法官留下一個深刻而清晰的印象,在案件還沒有開始的審理的時候就搶佔了先機,給被告一個措手不及,祝大家都能得償所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