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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勞動工傷糾紛怎麼辦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6.16K)

一、發生勞動工傷糾紛怎麼辦?

發生勞動工傷糾紛怎麼辦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協商、調解無效的,可自發生工傷糾紛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工傷糾紛中做工傷認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三、工傷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四、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人備齊工傷認定申請表和職工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社保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機構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稽核;

3、機構決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書,並送達申請人;

4、機構經審查和調查取證,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依法將認定文書送達受傷害職工、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五、發生工傷事故後停止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造成工傷糾紛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比如員工對相關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結論有爭議,對社保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工傷賠償有爭議,這些情況下引起的工傷糾紛都應該通過行政複議處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工傷糾紛可以通過以上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