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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經濟糾紛被起訴應該如何應訴?

判決執行 閱讀(1.16W)

一、因為經濟糾紛被起訴應該如何應訴?

因為經濟糾紛被起訴應該如何應訴?

經濟糾紛被起訴的應訴方式是:被告要按法院指示,積極應訴,使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合理的應訴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一般包含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委託1到2名訴訟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答辯狀。

二、被起訴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被起訴的處理流程:

1、需要看是否是屬於該法院管轄,如果不符合管轄規定,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異議。

2、看對方的訴訟請求是否合法,並結合其訴訟的事實與理由進行答辯,同時結合相關證據,將答辯狀及證據的影印件提交訴訟的人民法院。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被起訴對個人有影響嗎?

除了起訴涉及的事情外,其它沒什麼影響。

1、對方起訴,只是採取了一個有效的法律途徑來與被起訴人解決問題,對被起訴人的其它方面沒有影響,如果被起訴人擔心自已的名譽到是大可不必,只是一種方式而已,在訴訟中也可以由法官調解來達成協議並下發民事調解書,也可以由法院下發判決書,只是對調解書或判決書中對被起訴人設定義務的,要依法履行,不履行還是會有一定影響的。

2、被人起訴後,要努力蒐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如果我們和他人發生糾紛的話,是可以在法院進行起訴的,這個時候一般屬於民事糾紛的,通常是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的。但是如果當事人敗訴的情況,就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並且需要按照法院的判決結果來嚴格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