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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如何寫經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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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如何寫經濟糾紛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關於經濟糾紛,起訴時,如何寫經濟糾紛起訴書?

律師解答:您好。經濟案件起訴狀,主要有六項內容組成:(一)案由。(二)原告:單位全稱、詳細住所地、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職務、聯絡地址、電話。(三)被告:(與原告各項相同)。(四)具體的訴訟請求。(五)詳細事實及訴訟請求的理由。包括時間,地點,情節(雙方是否簽訂過書面合同),爭執焦點,起訴理由及法律根據。(六)尾部。包括署名、蓋章、起訴日期和附件等。訴狀所附證據的份數除交法院外應與訴狀副本的份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