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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消費權益 閱讀(6.58K)

產品之所以會產生責任,那是因為該產品給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了損害。此時對於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來講,其就需要根據受損的程度對受害者進行一定的賠償。那麼你知道產品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產品責任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依照法律規定,產品責任的賠償範圍包括兩個方面:

1、人身損害。

產品責任的人身損害包括三個方面:

1)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2)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殘疾的,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在承擔前一種情形中的賠償責任的基礎上,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撫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3)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產品的生產者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撫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值得注意的是,產品責任的相關法律對因產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殘疾或死亡的,分別規定了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損害賠償形式,但對於產品缺陷造成的人身傷害中受害人可否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並未明確。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自然人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因產品缺陷造成人身傷害的受害人可以在訴訟中一併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符合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2、財產損害。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包括受害人的間接損失)的,侵害人亦應當賠償損失。在這裡,產品責任中的財產損害賠償責任與一般侵權行為並無區別,因而可以適用侵權行為財產損害賠償的一般規則。在產品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適用中,我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損害賠償範圍是基本一致的,而民法通則規定的賠償範圍與它們卻存在一些差異。在這種情形下,應當依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關係原理予以處理。在具體賠償費用的計算及證明上,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另外,對於一些沒有在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的賠償費用,比如經醫院批准專事護理的人的誤工補助費、轉院治療的交通費用和住宿費等,只要受害人能提供證據證明費用的發生,而這些費用的發生又具有正當性和合理性,那麼受害人請求賠償這些費用的主張應當得到支援。

綜上可知,對於產品責任的賠償範圍一般是兩方面,即人身損害的賠償與財產損害的賠償,但是現實中不管是人身損害賠償還是財產損害賠償中都有可能包括精神方面的賠償,這點還請大家多注意。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