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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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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是什麼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範圍是:人身傷亡和財產直接損毀。

人身傷亡:人的身體受到傷害或人的生命終止。

財產直接損毀: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他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

保險人不是無條件地完全承擔“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1)無論是道路交通事故還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範圍、專案和標準作為計算保險賠償的基礎。任,損失的內容,當地執行撫卹金的標準。如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應付的責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時,各種傷害的一般治療時限,陪護費、營養費的標準等。確認保險事故性質、原因、應向保險人提供證據、相關證明和材料,包括:保險單及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材料和有關費用單據。的規定,認為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保險人補充。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事故的賠償應當按照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交通事故“以責論處”的原則,被保險人應按照在交通事故中所負責任的比例承擔己方損失和對他方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則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對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應負責任比例下承擔的己方損失和對他方賠任範圍內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對於任何與所負交通事故責任不相適應而加重被保險人賠償責任的,保險人不負責對加重部分的賠償責任。

2)在上述基礎上,根據保險合同所載的有關規定計算保險賠款。如保險合同所簽訂的各項條款,投保專案及責任限額等。

根據車輛種類的不同,規定了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

機動車輛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的檔次協商確定。

掛車投保以後與主車視為一體,是指要求掛車和主車都必須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而且是主車拖帶掛車。無論賠償責任是否掛車引起的,均視同主車引起的,保險人的總賠償責任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主車、掛車不在同一保險公司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主車的保險公司索賠,同時還應提供主車、掛車各自的保險單。兩家保險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險單上載明的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費比例分攤賠款。但當主車、掛車有其中之一沒有投保時,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致使第三者的財產損壞,若估計修復費用不會達到或接近財產的實際價值,應根據“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以修為主”的原則儘量修復。通過對損壞財產的修復,使其儘量恢復到損壞以前的狀態和使用效能。修理前,被保險人應會同保險人對損壞的財產進行損失鑑定,明確修理專案、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或拒絕賠償。在重新核定修理費用時,被保險人有義務如實向保險人提供受損情況、修理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如果發現其存隱瞞,不如實申報,或嚴重影響保險人正常取證和確定事故原因、損失程度等行為,保險人可部分或全部拒絕賠償。

3)應剔除保險合同中規定的免賠部分。

經過上文的講解之後,我們現在已經很清楚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主要是人身傷亡與財產的直接損失。但需要注意,此時的賠償物件僅僅是造成損失的第三人,若因為交通事故導致保險人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失的話,那麼此時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是不會作出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