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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應該怎麼做?

消費權益 閱讀(1.81W)

一、驗收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應該怎麼做?

驗收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應該怎麼做?

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需方按以下規定辦理書面異議:

1、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的,需方應在貨到後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

2、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一般從運轉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異議,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提出異議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5、供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

6、在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商標等,以及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對不符合規定的產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二、如何驗收買賣合同產品?

為了保證合同標的物的質量達到規定標準,必須進行產品的驗收。驗收方法有三種:憑封印驗收、憑現狀驗收和憑樣品驗收。驗收的時間和地點一般應在合同中約定,如無約定,也有三種情況:在裝運的時間、地點驗收;在目的地時間、地點驗收;在裝運地和目的地雙重驗收。驗收費用的負擔即由誰來支付驗收費用。關於驗收的費用負擔,慣例是:如產品合格,驗收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產品不合格,造成拒收或退貨,則驗收費用由賣方支付。無論是驗收的方法,驗收的時間、地點還是驗收費用的負擔,都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驗收中產品質量不合格只要沒有造成多大的影響是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同時可以要求供方重新對產品進行返工處理,如果引起各種糾紛那麼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進行解決,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