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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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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工程專案的建設都是由許多分項工程組成的,在工程建設完成之後,建設方會組織驗收人員對該工程的各項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只有這些分項工程驗收合格,工程才會竣工,投入使用。那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一、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的規定。

1、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應按本規範附錄B劃分。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過程中,應按本規範各章一般規定的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並按本規範附錄C的格式記錄。

3、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附錄D的格式記錄。檢驗批的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a、 抽查樣本均應符合本規範主控專案的規定。

b、 抽查樣本的80%以上應符合本規範一般專案的規定。其餘樣本不

c、 得有影響使用功能或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

d、 其中有允許偏差的1.5倍。

4、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附錄E的格式記錄,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達到本規範的規定。

5、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附錄F的格式記錄,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並應符合下列:

a、應具備本規範各子分部工程規定檢查的檔案和記錄。

b、 應具備表13.0.6所規定的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專案的合格報告。

c、 觀感質量應符合本規範各分項工程中一般專案的要求。

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式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

專案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檔案,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一項工程完工之後,工程質量是否過關關係到後續該工程的使用是否會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所以,工程的驗收要嚴格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只有符合驗收標準,驗收過關,才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工程後期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