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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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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是什麼?

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是什麼?

國家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理標準》規定,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均分為“合格”與“優良”兩個等級

合格

(1)保證專案必須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2)基本專案抽檢的處(件),均應符合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規定;

(3)允許偏差項日抽槍的點數中,建築工程有70%及其以上、達築裝置安裝工程80%及其以上的實測值在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允許偏差範圍內,其餘的超允許偏差的實測值也應基本達到相應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二、分部工程的質量等級應符合以下規定

1、合格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全部達到合格的標準。

2、優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在全部達到合格標準的基礎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項工程為優良,且建築裝置安裝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項工程必須達到優良。指定的主要分項工程是:

(1)建築採暖衛生與煤氣分部工程中的鍋爐安裝、煤氣調壓裝置分項工程;

(2)建築電氣安裝分部工程中的電力變壓器安裝、成套配電櫃(盤)及動力開關櫃安裝、電纜線路分項工程;

(3)通風與空調分部工程中的有關空氣潔淨的分項工程;

(4)建築電梯安裝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護裝置、試運轉分項工程。

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印花稅的相關內容

(一)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印花稅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是萬分之三。2、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貼上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稅計稅依據含增值稅

在按合同金額計徵印花稅的情形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是否含增值稅按以下三種情況處理:(一)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二)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三)如果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三)印花稅如何交納

印花稅實行的是“三自”繳納方式,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僅對納稅時間作了規定,並沒有對納稅地點進行明確,這說明印花稅注重的是合同是否貼花,而不強調在哪裡貼花。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合同在簽訂時貼花”的“簽訂時”不是一個點的概念,而是一個時間段的意思。例如,北京的某企業上午在上海簽訂了一份應稅合同,下午將此合同帶回北京貼花,這也應理解為“簽訂時貼花”。

隨著國家經濟的不斷髮展,社會中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開展工程建設工作,因為每一項工程都與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息息相關,所以國家也是制定了工程驗收標準,在工程完成後也會有專業的驗收部門進行檢查,如果在驗收的過程中出現了任何的質量問題,也要及時的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