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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虛假宣傳的條件是什麼

消費權益 閱讀(1.06W)

經營者為獲取市場競爭優勢和不正當利益,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進行不真實的宣傳,導致或足以導致購買者對商品或服務產生錯誤認識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為虛假宣傳。
【法律依據】
《廣告法》第4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認定虛假宣傳的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