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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宣傳行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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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宣傳行為是什麼?

生活中,我們經常接觸各種各樣的廣告,有的是真的,但是有的卻是被過分誇大了的。誇大宣傳雖然提高了商家的銷量,但是卻給消費者造成了損失,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誇大宣傳在法律上也叫做虛假宣傳行為,今天,大家就和本站小編一起來詳細瞭解一下吧。

一、虛假宣傳行為是什麼

虛假宣傳是指在商業活動中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做出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資訊,導致客戶或消費者誤解的行為。這種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反公認的商業準則,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

(一)方法

1、利用廣告

廣告的含義有多種,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所稱的廣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活動。

2、其他方法

其它方法是指廣告以外的方法,其他方法有哪些,競爭法中未作明確規定。

(二)認定原則

1、主體

行為的主體是廣告主、廣告代理製作者和廣告發布者。

2、行為

上述主體在客觀上對其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廣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3、結果

上述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達到了引人誤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

4、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方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於何種狀態,均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三)認定方法

1、商品的特徵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其它特性。欺詐廣告經常把商品的特徵大加美化,誇大商品的效能,經過美化的商品也容易受到消費者的信賴。

2、商品的原料決定商品的功能,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麼,各種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種原料構成的,看是天然的還是人造的等等。虛假廣告採用的手法多種多樣,比如,商品由兩種原料混合而成,廣告便以天然原料來招來顧客,有時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廣告卻故意加上一個美名來掩蓋低檔原料。

3、商品的來源作為廣告內容之一,主要是從地理上表示商品(或服務)的出處,它對於馳名商品尤其重要,按照廣告表示的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產地廣告和間接產地廣告。凡是以明確表示一個特定地理概念的廣告稱之為直接產地廣告。如果廣告裡沒有明確表示一個特定的地理概念,但在交易中,消費者通過其他特徵,仍然可以知道有關商品的產地,這種廣告即稱為間接產地廣告。

4、商品的價格在廣告中任意變換,藉以招來顧客,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為了吸引顧客,競爭者通過廣告把商品(或服務)宣傳得完美無缺,但他們不標價格,不願把令人生畏的價格(或收費)暴露出來,他們即便在廣告中標上價格,也往往標上“引誘價格”而已,這種引誘價格形式很多。比如,表面上告示降價,但實際上價格未變或略有降低,有的廣告以降低價格來招來顧客,但實際商品的次要部分降了一些,重要部分未降低,甚至比原來還要高。

5、企業的歷史淵源及規模。例如,在廣告中給商店冠以“百年老店”的稱號,但實際只有數十年曆史。只有幾個人開設的合夥企業,僅有幾輛小汽車經營出租業,在營業廣告上自稱出租公司,規模甚小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卻以“公司”或“集團”向消費者宣告,如果“商場”和“中心”之類名稱不符合實際規模,那麼這種廣告無疑是欺詐廣告,欺詐廣告除了會涉及上述商品(或服務)特徵、原料來源以及價格等以外,還會涉及有關營業活動的全部情況,企業在市場上的地位和等級。企業及企業領導的經營狀況,這些都可以作為廣告所涉及的內容,欺詐廣告往往將這些情況大力誇張,以矇騙顧客,還有虛假的還本銷售,謊稱免費的虛假宣傳行為等。

三、虛假宣行為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5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釋出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釋出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效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釋出虛假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條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

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從法律規定看,這種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分為:經營者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和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進行虛假宣傳。

虛假宣傳行為是什麼呢?一般來說,虛假宣傳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之一,屬於經濟法的調整範疇。實務中,國家已經設立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制。因此,當您的競爭對手通過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時,您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了。由於實務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小編建議您可以在告知經濟律師具體情況後獲取專業意見,這樣更有利於您問題的迅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