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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2W)

虛假訴訟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特定的主觀目,不論是否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是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均能構成本罪。本罪的罪數形態實踐中,可能出現行為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為目,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獲得有利民事裁判,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

虛假訴訟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虛假訴訟罪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