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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責任糾紛舉證責任

產品質量 閱讀(1.32W)

在生活當中,我們每天都會購買各種各樣的產品,在購買產品的時候,當然希望產品的質量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是沒有問題的,符合自己要求的。不過如果在購買產品之後覺得這個產品損害了自己的健康或者是其他利益的話,就會和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出現一些糾紛,如果這個糾紛鬧到法庭上去的話,雙方都是要承擔一些舉證責任的。具體的舉證責任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產品責任糾紛舉證責任

一、什麼是舉證責任:

消費者想要提起訴訟的話,雙方都必須拿出一定的證據,證據是為了證明自己提出訴訟或者是提出抗辯的理由是正確的,那麼在產品的責任糾紛當中,不管是消費者還是產品的生產者都負有一定的舉證責任,兩者的舉證責任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

二、消費者的舉證責任:

對於消費者而言,舉證責任是我們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一定要證明自己使用了該產品,並且自己後續出現的一些問題。而且又證明這兩個事件當中的因果關係,也就是這個問題的確是由使用該產品而引起的。如果消費者可以證明到這些的話,那麼法院是可以認定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是有依據的。

三、生產者的舉證責任:

對於生產者而言,也需要提出一定的證明來完成自己的舉證責任。在我國,生產者應當附的產品責任是無過錯的責任並不是絕對責任,所以不需要證明自己做了什麼,只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就可以了。這些法律法規也叫做免責條款,只要證明自己做到了免責條款所要求的事項,就可以證明自己是沒有責任的。

1.第一條需要生產者證明的是產品根本就沒有投入流通,也就是說在市面上根本就買不到,這個時候就可以從源頭上否定掉消費者所說的事件。企業可以拿出自己的產品在市面上沒有流通許可的證明,或者是來證明該消費者舉出的證據根本就不是自己家的產品或者是假冒偽劣的產品等等。總之,證明自己的產品沒有進入市場是一個最簡單有效的方法。

2.第二,如果已經投入流通的話,那麼就可以證明引起消費者受到的缺陷是不存在的,這個時候雙方就需要對於產品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證明,消費者一方證明該產品有缺陷,生產者一方證明產品沒有缺陷,具體要根據證據來判斷誰說的才是可以被取信的。

3.第三也就是最後一個步驟,如果生產者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產品沒有缺陷的話,那可以承認缺陷的存在,但是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該缺陷在目前的技術水平之下是檢測不出來的,也就是說生產者已經盡力的維護大家的權利了,但是由於技術水平受限,沒有辦法杜絕這樣現象的發生,此時也是可以免責的。

以上的幾種證明內容就是在產品出現了糾紛的話,生產者和消費者應當分別承擔什麼樣的舉證責任。消費者一方要證明該產品的確給自己帶來了損害,生產者一方可以通過三個步驟依次的來證明這個責任並不是自己的,自己有國家的免責條款就可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