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財產侵權>

計程車退押金流程是怎樣的?

財產侵權 閱讀(1.53W)

一、計程車退押金流程是怎樣的

計程車退押金流程是怎樣的?

出租人退押金的流程應當按照雙方當事人的合同來確定,直接按照合同的約定來退押金。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規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計程車租賃合同時,雙方有約定押金的,那麼在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時,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來退押金。在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對方退還押金,按照合同的約定,退還押金是符合約定的,承租人應當退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租人可以不用退還。因為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因此押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對方的利益不受到損害,在解除合同時,對方的利益有受到損害的,出租人可以不用退還押金,未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約定將押金退還。

二、押金的法律性質

關於押金的法律性質,主要觀點有:

1、抵銷預約說,認為押金的交付意味著當事人之間成立押金預約,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以押金與其債權相抵銷。

2、解除條件附債權說,認為押金的交付,發生了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即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所負的返還押金的債務上,附有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在所受損害的限度內押金歸於消滅的解除條件。

3、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說,認為押金的交付,為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所附條件成就,債權人無需返還押金。

4、債權質說,認為交付押金者,對其受領人有請求返還之請求權,系以該項債權設定質權,故其性質為債權質權。 

5、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說,認為押金的交付,其受領人負有附停止條件的返還義務,系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行為。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解除合同或者終止合同時,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來確定押金的退還流程,承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去找出租人退還押金,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來確定是否退還押金,符合約定的,應當將押金退還,不符合的,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