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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是怎麼樣的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2.36W)

一、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是怎麼樣的

投標保證金退還流程是怎麼樣的

1、政府採購投標保證金退還一律按照供應商提交投標保證金時的路徑、銀行帳號由銀行轉賬方式無息返還。

2、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採購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憑採購合同、供應商開具的往來款收據,到招投標中心無息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成交結果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憑供應商開具的往來款收據無息退還。

3、由於全國各地稅務局對收款收據的使用還沒有統一,有些企業無法提供稅務局監製的收款收據,供應商則須提供情況說明,再附一張加蓋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據,才能退還投標保證金(格式可以從招投標中心網站下載)。

二、投標保證金什麼時候退

《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六十三條規定,招標人最遲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