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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退房 | 流程是怎樣的?

公租房 閱讀(1.6W)

由於各經濟較為困難的人群屬於弱勢群體,故而國家立法機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規範,對這部分公民的權益加以保護。公租房也其中的一項政策規定,對於滿足申請條件的公民,在獲得租賃公租房的權利後,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進行退房,由於不少公民不知道公租房如何退房,所以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資訊。

公租房如何退房,流程是怎樣的?

一、公租房退房流程:

1、承租人騰空住房,並向市租賃中心提出退房申請。

2、5個工作日內聯絡承租人,確定驗房時間;

3、市租賃中心派專人與承租人在約定時間共同現場驗房;房屋如有屬於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丟失或改變原狀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雙方現場對水、電、煤氣、太陽能等流量表的讀數予以確認,並填寫《退房交驗單》,同時承租人將鑰匙交回。

4、驗房後個工作日內,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證、租賃合同、租賃保證金收據,《退房交驗單》,以及水、電、煤氣、太陽能熱水、有線電視、網路、管理費結清或銷戶清單(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到市租賃中心辦理退房手續。如有欠租的,同時需要按規定補交租金。

5、驗房10個工作起,承租人不辦理退房後續的,租金按照逾期計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續辦理完畢。

二、公租房申請方式:

公共租賃住房可以家庭、單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請。

(一)家庭申請的,需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 關係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員為共同申請人。

(二)單身人士申請的,本人為申請人。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獨自進城務工或外地獨自來渝工作人員可以作為單身人士申請。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請條件,且人數不超過3人,並確定1人為申請人,其他人為共同申請人。

三、公租房申請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然後向市級以上的租賃中心提出退房申請,相關單位在受理申請後,會開展驗房等工作,驗房後,即會通知承租人辦理退房手續。由於公租房的租賃金是比較便宜的,故而受到經濟較為困難人群的歡迎,一般申請退房的申請都是會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