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偷稅漏稅>

少繳稅款和偷稅的區別是什麼?

偷稅漏稅 閱讀(7.33K)

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的區別:節稅和避稅是在正確履行納稅義務的前提下進行的,它符合稅法或不違反稅法;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是對稅法的公然挑釁,是一種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少繳稅款和偷稅的區別是什麼?

1、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納稅人不申報、申報不實,或者超過定額一定幅度未申報調整定額的,一經查出按偷稅處理。按稅法規定或由稅務機關委託,代表國家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徵收、代扣、代繳稅款的單位或個人,負有徵收、扣繳稅款的責任,在法律上被視為準納稅義務人。

2、逃稅是指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稅款的行為。這種行為有以下特徵:納稅人必須有欠繳稅款的事實,即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沒有按時繳納稅款。同時,納稅人有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並且這一行為產生了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稅款的後果。這種行為與偷稅不同。偷稅是納稅人採取隱匿事實、偽造賬目,隱瞞應該繳納稅款的數額;逃稅是納稅人承認應納稅額,但採取轉移、隱匿財產的手段,隱瞞繳納稅款的能力。

3、抗稅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暴力,指對稅務人員實施身體強制,包括捆綁、毆打、傷害等手段,使其不能或不敢要求行為人納稅的情況;這裡所說的威脅,指以暴力相威脅,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使其產生恐懼,不敢向行為人收繳稅款的情況。

依據法律規定,對構成偷稅罪的要依法懲處。對於偷稅,除了補繳少繳或未繳的稅款以外,還要根據情節的輕重分別給予五倍以下的罰款,或者五倍以上的罰金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