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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與合理避稅的區別是什麼

偷稅漏稅 閱讀(1.85W)

一、偷稅漏稅與合理避稅的區別是什麼?

偷稅漏稅與合理避稅的區別是什麼

1、法律效應不同:避稅是合法的,是不違法的,這是與非法的偷稅漏稅根本的區別。

2、目的不同:避稅的目的是通過避免繳稅、少繳稅和推遲繳稅等方式將稅收負擔最小化;而偷稅漏稅則是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的方式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及通過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3、手段不同:避稅的手段是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或漏洞;而偷稅漏稅是對法律的無視。

二、個人偷稅漏稅的情況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三、避稅產生原因

1、利益的驅動。在利益驅動下,納稅人除了在成本費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稅收的主意,以達到利益的最大化。

避稅

2、稅收管轄權的選擇和運用、稅制要素、徵稅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別,造成了稅務的不公平性,給避稅行為提供了便利的外在條件。

3、稅收法律、法規本身存在漏洞。由於納稅人定義的可變通性、課稅物件金額的可調整性、稅率的差別性、起徵點與各稅稅收上的優惠政策等,使納稅人的主觀避稅願望能夠通過對現有政策的不足之處的利用得以實現。

4、各國各地之間為了吸引外來投資,加快經濟發展,以改善投資環境為由,出臺優惠政策,犧牲稅收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避稅提供了便利條件。

企業可以選擇的合理避稅的方法是非常的多的,比如成立個人工作室或者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等這些方法都是可以選擇的。而且,如果公民或者個人當初選擇的都是一些合理避稅的方法,根本也就不會構成偷稅漏稅。偷稅漏稅的這種行為其實也是很可恥的,從第一次偷稅漏稅就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