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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工資誰支付 | 工傷賠償金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 閱讀(2.7W)

一、員工工傷工資誰支付

員工工傷工資誰支付 工傷賠償金由誰承擔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一些省市規定享有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一些省市規定按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有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以及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賠償金由誰承擔

勞動者在認定為工傷後,所要追償的工傷賠償金,該由誰來支付呢?關於勞動者工傷的賠償,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而有所不同:

1、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專案

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當職工遭到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或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的,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以下專案:

(1)工傷醫療費;(2)輔助器具配置費;(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傷殘津貼;(5)生活護理費;(6)喪葬補助金;(7)供養親屬撫卹金;(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10)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勞動能力鑑定費;

2、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專案

除了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准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係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雖然大家都清楚在工傷休養期間,受傷員工也是可以領取到一定的工資,也就是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但實際對於員工工傷工資誰支付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並不清楚。但其實這個階段的工資,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按月來支付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