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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鑑定收費嗎 | 由誰承擔?

工傷保險 閱讀(2.93W)

員工在工作的時候,或許因為太過勞累,從而導致身體突發疾病,或者因為工作的性質,對身體造成侵害的,應該被認定為職業病,但是如果如此草率的就認定為是職業病的,就會讓別有用心的人有利可圖,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所以對於職業病的鑑定,國家做出了相關的規定。現在本站小編就來說說職業病鑑定收費嗎、由誰承擔。

職業病鑑定收費嗎,由誰承擔?

職業病鑑定收費嗎,由誰承擔

一、職業病鑑定費用承擔規定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32條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34條的有關規定,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6條的有關規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佈的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職業病診斷、鑑定辦法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向當事人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業病診斷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2條關於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的規定,工傷職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費用支出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職業病構成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進行職業病鑑定的,其所花費用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申請職業病應該提供什麼材料

《職業病防治法》

第十一條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職業病診斷應當依據職業病診斷標準,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臨床表現和醫學檢查結果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做出。

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可以經必要的醫學檢查或者住院觀察後,再做出診斷。

第十三條 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病人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絡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後,應當診斷為職業病。

第十五條 職業病診斷機構做出職業病診斷後,應當向當事人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應當明確是否患有職業病,對患有職業病的,還應當載明所患職業病的名稱、程度(期別)、處理意見和複查時間。市人民政府規定。

以上就是職業病鑑定收費嗎、由誰承擔的詳細內容,我們知道,職業病的鑑定是需要到相關的機構,進行技術鑑定的,是需要收費的,但是費用的承擔並不是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而是由員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承擔所有的費用。並且用人單位應及時的救治員工的疾病,治療的費用也是由單位承擔。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