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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停屍費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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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停屍費由誰承擔?

一、司法鑑定停屍費由誰承擔?

原則上由加害方支付 也可死者家屬墊付 而後一併主張。檢驗屍體結束後,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二、人身司法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三、做人身司法鑑定鑑定要注意哪些?

1、需要對女性作婦科檢查的,應當由女性司法鑑定人進行;無女性司法鑑定人的,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2、在鑑定過程中需要對未成年人的身體進行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到場。監護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監護能力的單位、親屬、朋友。

3、對被鑑定人進行法醫精神病鑑定的,應當通知委託人或者被鑑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

4、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於二名司法鑑定人提取,並通知委託人到場見證。

綜上所述,在人身損害鑑定中,如果涉及到死亡鑑定,家屬應該委託專門的司法鑑定機構處理。在鑑定的這段期間內,死者會被安置在醫院的太平間,由此產生一般停屍費。這筆費用應該由加害一方承擔,開始家屬可以墊付,之後和其它費用一併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