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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概念是什麼 | 反不正當競爭怎麼認定?

反不正當競爭 閱讀(2.53W)

我們都知道,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競爭。競爭,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有著不可磨滅的作用。但是,競爭也分為正當競爭與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有損於市場參與者的利益,還破壞了市場秩序。那麼,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及特徵是什麼呢?反不正當競爭認定是怎樣的呢?請跟隨365律師小編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不正當競爭概念是什麼,反不正當競爭怎麼認定?

一、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及特徵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如下特徵:

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所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不正當競爭行為是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主要表現在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既包括違反了第二章關於禁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規定,也包括違反了該法第2條的原則規定。經營者的某些行為雖然表面上難以確認為該法明確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隻要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或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也應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3、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二、反不正當競爭認定

1、混淆行為的認定:行為人是從事市場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具有主觀故意;具有特定性;具有誤導性。

2、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享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的限制競爭行為的認定:行為的主體只能是公用企業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行為侵害的客體為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公平競爭機會和對商品的選擇權。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排擠其他經營者的過錯;行為人實施了強制交易行為給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造成損害。

3、政府機構的限制競爭行為的認定:該行為主體不是經營者,而是政府機關,包括政府機關所屬部門;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市場上經營同類商品的經營者的公平交易權和公平競爭秩序;客觀方面表現為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

4、商業賄賂的行為認定:商業賄賂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可以是買方,也可以是賣方;商業賄賂行為主觀上是故意的,目的是為了爭取交易機會和交易條件;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祕密的手段給付財物或其他報償;商業賄賂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

5、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行為的主體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內容的不真實性;手段的欺騙性。

6、侵犯商業祕密的認定:符合法定條件的商業祕密確實存在;客觀上,行為主體侵犯了他人商業祕密;以非法手段獲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業祕密的行為已經或可能給權利人帶來損害後果。

7、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行為認定:行為的主體必須是經營者;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經濟優勢濫用;主產品和搭售品互不相干;搭售行為足以給他人造成損害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不正當競爭行為概念特徵以及反不正當競爭認定的相關知識。不正當競爭行為主體是經營者,是違法行為。而反不正當競爭認定主要是基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認定,目前包含範圍有11種,上文中提到了對於主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何認定。如果您還有什麼困惑,建議您諮詢365網站專業律師哦!